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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員工歐聯國家以外之外國人需獲得由國外領務單位核發之暫時居留簽證方可於比利時居留90天以上。 備註:
工作許可:
到比利時8天內需到居住地之市政府辦理註冊登記(此指居住地而非工作地之市政府),所需文件依情況而定為護照、工作許可、及被翻譯且公証過的戶籍謄本。市政府審核通過後,即可核發正式居留證(稱為C.I.R.E. - certificat d'inscription au registre des etrangers),有效期為5個月到1年,可延期。持此居留證可在申根及瑞士境內進出並且可向在比利時的非申根國代表處申請他國簽證。在市政府登記後和正式居留證核發前這段工作時間約需3至6個星期。本辦事處核發的暫時居留簽證為單次入境簽證,因此申請者在未完成各項行政手續前將不能離開比利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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